欢迎德宏企业踊跃申报!“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有这些激励政策

2023年05月05日 11:50:49激励政策浏览量:2次

各用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企业热情,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州辖区内开展2023年度“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无欠薪”企业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创建2023年度“无欠薪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二、创建范围和对象

(一)工程建设领域:德宏州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装修装饰)、交通运输、水利、通信、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并且施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在一年以上(含)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非工程建设领域:德宏州辖区内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大中型企业。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1.“无欠薪项目部”申报: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180天(含)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所在县(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申报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等;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等;其他材料包括施工许可(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资金拨付凭证含工程预付款凭证)以及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无欠薪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8月底向注册地的县(市)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无欠薪企业”申报书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上年度和申报前本年度)、工程领域建设还需提供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和涉及项目的“无欠薪(项目部)”认定名单公告文件复印件或截图等,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等,其他材料包括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申报时间:“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实行按月申报,“无欠薪企业”2023年度最后一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底前,“无欠薪项目部”2023年度最后一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底前。

(二)初核

县(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提交的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申报书、实施方案等资料后。对照《云南省创建2023年度“无欠薪企业(项目部)”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核,逐项查看资料和验收评分,评分达到95分(含)以上方可通过,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通过。通过初核的单位,由县(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建议名单。

(三)复核

“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初核工作完成后,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建议名单,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查阅台账或实名制项目管理平台、现场检查、随机走访、监管记录查阅、综合评审等方式进行复核,提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

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栏目网站或其他指定网站对“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存在的,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拟认定名单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形成最终认定名单,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将正式公告文件送相关企业并授予年度“无欠薪项目部”标牌或“无欠薪企业”标牌。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

(一)存在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的。

(二)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未经批准立项先行建设、垫资建设等问题的。

(三)两年内工程建设新项目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以及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审批手续先行施工的问题。

(四)两年内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的。

五、激励政策

(一)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按规定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国有企业被认定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认定机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二)工程领域申请创建或创建成功的“无欠薪项目部(企业)”的,在原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情形给予下浮存储比例:①申请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10%(创建期间发生欠薪,取消享受);②创建成功“无欠薪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50%;③创建成功“无欠薪项目部”,第二年未发生欠薪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100%(全部退还);④创建成功“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同一州(市)新增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50%;⑤创建成功“无欠薪企业”的施工企业,在全省新增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50%。

(三)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列为各类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单位。

(四)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优先参与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云南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

(五)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日常巡查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每年不超过两次。

(六)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在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工程质量类奖项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鼓励招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欠薪企业”。

(八)省属企业成功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在省国资委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

附件:“无欠薪项目部”“无欠薪企业”申报流程

  

德宏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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